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矿石运输
二、 合同工期:
1、 工程地址:金沙县安洛乡
2、 工程期限:
3、 承包工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 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由石场至撬扁担到沙安桥段全程为11.155 公里,一步到位每方的价格人民币¥ 15元(大写:拾伍元)。油料,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乙方车辆进场后,三个月之内由乙方自行垫资。三个月满后按每月付款。
五、安全要求:
1、乙方运输车辆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要特别注意在放炮时,装车时,运输中,卸车时等安全生产关键点上严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故自动放弃运输权,造成甲方车辆不足或满足不了生产能力,不能保维持甲方正常生产,则甲方有权自运或外请车辆运输乙方无权干涉,更不得借机滋事。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时上交当天的运输票据。
2、乙方要有责任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运输教育、奉公守法、团结友爱、文明施工,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3、乙方不能在运输中途进行买卖交易,如有发现,甲方可以罚此车辆人民币
七、其他事项: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
即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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