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汲取系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自20__年7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系统各二级机构、机关股室和各清扫保洁公司。
1、规范占道经营和越门经营摊点。加大县城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对经我局审批后的户外广告、大型广告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加固处理,重点查处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审批使用期限已至,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3、环卫设施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收集间、中转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紧抓不懈。
4、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完成对城区所管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养维护,认真开展各类照明设施安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锈蚀、损坏的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减少路灯管线的偷盗现象,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漏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5、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安全和规范。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安全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占道、开挖审批,对已审批的占道摊点和报刊亭等加强批后管理,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经营,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要结合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加强对窨井盖等易道损设施的管护,及时发现和督促恢复被盗被损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园林绿化树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广场等范围内的树木上存在的枯枝进行及时修剪,对歪斜树木、新栽树木进行支撑加固,避免枯枝掉落、树木斜倒造成的安全事故。
7、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建行为,规划县城建设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加强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拆前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
8、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区域进行一次用电、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做好防盗工作,上下班要关好门窗、重要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9、加强各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三大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案件情况。
11、清扫保洁公司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环卫工人的相关作业安全与培训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
1、 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2、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有斌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平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宣教股,由法制股股长胡锋兼任,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与问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大检查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扣除相应分数,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8月2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每月29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法制宣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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