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职务: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认购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认购背景
为了促进甲方公司各门店发展、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对甲方名下门店进行股份化,根据甲方对店的投资,经共同确认投资总额为60万,并以60万等额划分为100股,甲方拿出部分股份,以出资认购的形式分配给公司内部员工共同持股,共同进退。
认购对象
1、必须是本公司员工。
2、原则上需在甲方连续工作年以上,但个人能力较强,经过个人申请,经甲方同意的,也可以入股。
3、自签订本协议起,承诺在甲方公司连续工作不低于五年的。
持股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出资元,占甲方店的股份比例为。
2、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将上述出资费支付给甲方。
员工内部持股的性质
1、乙方持有在甲方店的份额,仅作为店的入股金额,并依照在该店的持股比例分享店的利润和承担该店的经营风险与责任。并不同于甲方公司的工商股权,不进行工商股权登记,不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不享有本协议外《公司法》规定的权利。
2、乙方持有在甲方店的份额,不得对外转让,内部转让的,需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入股协议,擅自转让的无效,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持有的在甲方店的股份,不享有在该店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知晓并认可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根据与甲方另行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员工义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乙方按照在店的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及承担亏损与责任。
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润分配方式:
①年度纯利润=结算门店的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门店财务年度的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房租、经营费用、固定资产责任、其他日常开支等)
②分红金额:以年度纯利润(预留10%作为店内新一年的运营储备金)的90%作为当年分红基数,根据乙方所持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③分红时间: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结算,经财务核算出具相关报表后,按照签署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④分配前还需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进行分配。
⑤分配日期:每年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⑥如公司亏损则当年不分红。
⑦未按期足额支付股本金的,不享有当年分红权。
协议解除
1、本协议在签订后,除双方一致同意外,协议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在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门店连续两年盈利,连续两年未分配利润的;
②甲方的经营内容违法。
3、乙方在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因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无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的)以及出现了非因甲方、乙方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②因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而退股的;
③因乙方擅自转让本协议,甲方解除权的。
④因乙方未依约足额支付股本金,超过20天的。
退股
1、在协议签订后的5年内不允许退股。
2、出现以下退股情形的,甲方应无息退还入股本金,未分配的利润或需承担的亏损一并支付或抵扣(截止时间为退股情形出现之日,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
①本协议约定的5年期限届满,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入股合意的;
②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行使解除权的;
③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2款行使解除权;
④甲方因自身发展及经营情况,决定关闭门店的;
⑤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3、出现以下情形退股的,甲方无息退还入股本金,但须扣除已分配的利润,并按照比例承担退股当年存在亏损的。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享有对本协议的解除权)
②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3款第③项行使解除权的。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分红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足额支付股本金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解除、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乙方股本金的30%的违约金。
其他
1、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二〇一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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