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婚假共计28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是: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婚假是国家规定(3天)+河南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7天)=28天。
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的, 所以婚假天数,包括周末的。
不管是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政府规章,在规定婚假天数时,都以“天”为单位,而非以“工作日”为单位,并且没有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就从侧面反映出,婚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而非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
政策来源依据: